關於「公然侮辱師長」的大過一支
「於99 年12 月9 日於活動中心前靜坐抗議期間,持大字報有「可恥!老師無能,不會為學生設想,只會向家長打小報告」等字眼,涉及公然侮辱師長之行為。依據學生獎懲辦法第十條第四款規定:嚴重違抗師長命令或侮辱師長(令全體教職員工)者,予以記大過一次處分。」
事實:
智彥於靜坐期間所持大字報標語為:
時間 | 標語文字 | |
1. | 申請社團要等一學期?行政官僚!正義已死,公道已死!ㄚ霸行為,漠視人權,學生權益誰來捍衛? | |
2. | 申請社團要等一學期?行政官僚!正義已死,公道已死!ㄚ霸行為,漠視人權,學生權益誰來捍衛? | |
3. | 申請社團要等一學期?行政官僚!正義已死,公道已死!我不是漠視瞎子,也不是腦殘的人,行政人員說繳學費來萬能的學生是下層? | |
4. | 老師無能協助學生,反向學生家長告狀,可恥! |
智彥從未持有「可恥!老師無能,不會為學生設想,只會向家長打小報告」之大字報標語。
實際上,訴願人在2010年12月9日08:30靜坐時,大字報上寫「老師無能協助學生,反向學生家長告狀,可恥!」。是為要了抗議班級導師日前打電話要求智彥的父母去要求智彥停止靜坐之行為。反倒是班級導師見狀,當著正在靜坐的智彥的面,說:「我就是無能啦!我就是要做可恥的事啦!我說過你坐一次就聯絡家長一次」當下立刻又打電話到智彥家中。但是,班級導師為何卻只傳達片面訊息,造成智彥家中的無謂爭端?
更何況,智彥靜坐是因為抗議行政人員刁難社團籌設,班級導師身為原社團指導老師,不是應該最清楚的嗎?一開始,班級導師答應要擔任社團指導老師,事後卻說,此類社團不是他的專業,如果不更換社團的作風,就不想當指導教師。對此,智彥尊重班級導師的意願,而進行更換指導老師的行政程序。但是智彥靜坐的意願與訴求,為何沒有得到相對的尊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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