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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210

20101207,智彥寫給校長

智彥被告知校內有申訴管道,他按照體制內程序走,期待體制能給他一個合理且尊重人的答案。
面對1210即將到來的第一次評議會,在20101207,智彥寫了一封信,想讓校長了解事件的經過,希望校長身為一校之長,能代為主持公道。


文/智彥

這篇文章是怕校長看不懂我寫的字而追加的,而這篇也能夠讓校長知道整件事大概的來龍去脈!

馬總統說過:「人民的小事是國家的大事!」,那學生的小事應該是學校的大事。

一個行政單位在處理行政事務時,應該要有個明確且合乎情理的規範,在學生提出社團申請後,應盡快告知學生審核通過與否,就算沒有通過也應告知學生相關事宜及問題所在,也應該盡快協助學生再次提出申請,讓學生能夠盡快繼續申請並送審,而不是擱在一旁擺爛,漠視等,影響學生權益很大,而從行政人員口中說一個學期只能審核一次,這太不合理了!

學校的行政人員從上至下應該是以服務學生為基本職責,他們在校園裡的角色是把行政服務做好才對,若要辦理活動或申請社團等,要告知學生需注意的事項及需準備的文件,再盡快為學生處理下一步的動作,而校園應該擬定行政人員的投訴及審核機制,讓其他行政人員和學生都能夠對行政人員的缺失做改善,也可供行政人員被審查時的公正性!

本人申請社團是因為看見了很多大學生荒廢課業只在乎玩樂,只在乎把妹上床,根本不在乎社會,身邊甚至是自己的事情,我只是很單純希望藉由社團運作能夠讓本校的一些大學生能正視生命真正的意義,關心時事及社會議題,加強年輕人對國家社會應具有的正面價值觀!在本人的經驗和經歷下了解行政人員態度極為傲慢,許多老師也這麼認為,我在申請社團時他們唯一做到的就是告知我們需注意的事項及需準備的文件,但他們的說法每一次都不盡相同,他們簡直在敷衍了事,好像他們高高在上,說一就是一,說二就是二,甚至拿「沒有明確規定的行政流程」來遮蓋他們的行政方便,並且要求學生要依照這種行政方便做事,這不就是把學生當猴子在耍嗎?若沒有一個明確的規範,他們就可以依個人喜惡做事嗎?後來他們還把他們的錯誤都推給所謂的「傳統」上面了,並說:「這是一直以來的做法,我們只是照著做罷了!」,這就是我們學校的行政「官」員!

身為學生的權益在哪?連應該服務學生的人都在玩弄學生了,那學生到底算什麼,學生是那些行政人員的衣食父母,甚至還有些學生是自己打工賺學費的,那這些人又算什麼?

今天我在學校受到的是什麼處理事情的態度,又是什麼樣的打壓?我犧牲的是我的時間,金錢和精神,我的信用和我的名譽,在這種「行政傳統」下已經有非常多的受害者從滿腔熱血變得心灰意冷,我不是吃飽太閒去那邊靜坐抗議好讓人數落,因為正義需要被聲張!今天犯錯的不是我,所有問題都是校園的官僚惹出來的,但卻有老師打電話給家長是什麼意思?難道學校要逼死我嗎?難道老師不是應該為自己的學生爭取嗎?打給家長是為了什麼?教訓不聽話的小孩嗎?為什麼整個校園被官僚給纏繞?這樣的學校怎麼進步?學生真的會因為單純的課程畢業而在社會上有「競爭力」嗎?我本來認為萬能從五專轉變成科技大學,在經過改革後的學校應該是很民主很開放的,但這次事件讓我漸漸覺得就讀萬能真的是一場夢魘!

這次的事件指導老師也找了我好多次,我也感覺到有點壓力,但我不在乎,也不希望他再來約談我,社團已經快失去意義,我現在要的是公道,我整個事件不是針對學校或是校長,我是對那些官僚的行政人員行事風格不滿,但現在校長已經知道了,我只好將事情告訴校長,希望能給我善意回應,我的要求就是行政人員一個基本的道歉或者以公文表示行政人員的行政疏失及補救方法,還希望校長能將學校那不合理的政策改變,我不排除會有更劇烈的手段,但我始終認為萬能還是個很棒的學校,也很期待能有個圓滿的結果,而不是把萬能給搞臭了!

感謝校長啊!你是本校最大的"官"啊!
請為我這個"庶民"主持公道吧!

1 則留言:

  1. 『難道老師不是應該為自己的學生爭取嗎?』
    大學老師是聘雇制的,下次能不能續聘都不知道,更不用說站在學生這邊替學生爭取什麼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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