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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210

邱智彥成社的自白紀錄

文/邱智彥 (萬能科技大學學生)

學生申請社團

美好的大學生活是每個年輕學子所嚮往的,是個能夠充分發揮想法與實踐理想的時刻,但這些充滿想法與方向的年輕人卻像是被升學主義強力打壓後而失去了志向,使得他們的想法都無法徹底發揮而只剩下吃喝玩樂面對四年的心態,而我希望的僅僅只是成立一個能夠讓大家多了解社會時事,多討論一些人文議題的社團,集合一些有想法的大學生共同運作這個社團,希望讓大學生活能夠過的更有意義,這是我最初想成立社團的理念。

申請社團時的波折(上) 

當然,第一次申請社團對所有的行政程序都一無所知,所以我去尋求了校園裡承辦社團的行政人員問:「我想請問一下關於成立社團需要準備什麼東西及文件?」,而他卻用另人不舒服的態度回說:「你要成立什麼社團?等你想好再說吧!」,當時我心裡在思考,告知學生成立社團需要準備的東西與該注意的事項不就是這些行政人員的工作之一嗎?他這樣的回答是不是沒有盡到一個行政人員應該協助學生辦理任何學生事務的職責?我心裡非常不滿的離開了,這是去年4月份發生的事。

後來我尋求同學協助後,終於在網路上找到了成立社團必須填寫的文件,以及該準備社團相關的章程,後來又去詢問行政人員,他認為社團的名字不好請我再回去換過,後來我與社員們討論後更改了社團名稱,在相關的文件及章程都準備好了之後,還有缺指導老師,找了幾個禮拜後,我們班級的導師突然告訴我們,若真的找不到的話可以找他當記名的指導老師,而我們也欣然的接受由導師擔任指導老師。

再來就是社員的問題了,社團承辦人員第一次提到社團社員需要有8個不同系的同學,但後來另一位職位較高的行政人員又說要45個系,我們當然依照職位較高的行政人員來處理,找了5個系後624日送件,但是又因為他們認為社團名稱不好所以沒有受理並說下學期中再申請,當下我的內心非常的忿忿不平,但我依然面對接受了。暑假的到來,我與社員有幾天依然到學校為社團事務努力,也幾次詢問了行政人員,但他們說暑假他們沒有在受理社團申請,所以我們只好等到開學......暑假結束!

申請社團時的波折(下)
  
開學後,我去找了社團指導老師詢問有關於社團名稱的問題,後來社團被取名為「社會人文社」,申請文件整體完成,送件後行政人員卻說我們社員不足8個系所以不予受理申請,這時我因為憤怒而口氣不太好的問:「一定要有8個系嗎?有這個規定嗎?」,他說:「沒有這個規定,但是我們依照以往的做法,如果沒有到8個系可能沒辦法成立。」,我非常不高興但只好默默接受而離開。

8個系找尋完成後,101日送件並詢問何時才能幫我向上審核?說要等另一個社團,又叫我不用擔心,我們審核後會連絡你,等了幾天後,我又去問行政人員:「請問另一個社團送件了嗎?如果沒有可以跟你們尋求他們的電話,我來幫忙你們催一下他們」,他卻有點不耐煩的說:「我不是說過等我幫你們送件會在連絡你們嘛!就是要等到他們送件我再一起審!我不可能會給你他們的電話讓你去催,我也不會主動去催他們的!」,這時我又問:「那他們如果不在這學期送呢?如果要等到明年呢?如果更久呢?」,他的回答卻沒有給我明確的答案,這時我真的已經不想忍耐了,但當下沒有辦法應對的我,跟往常一樣默默的離開了。

我又等了一陣子後再去詢問,行政人員卻跟我說:「還沒!他們還沒送件!」,我又問:「我們社團已經籌備很長一段時間了,我們一定要等他們嗎?有這樣的規定說一定要收齊其他欲成立的社團送件後才能審核嗎?」,他說:「這是我們既定的處理方式,學校是沒有這樣的條文規定沒錯,但我們以往都是這樣做的,我們不可能為你一個社團送上去審核的,你就不用再來問了,可是我相信你還是會來,但我們的答案都是一樣的!」,這時我已經氣到不想說話而直接走掉,心想既然無法溝通那只好用其他方法了。

後來之後再去找承辦人員詢問就用DV把他所說的錄起來,他見到DV時很緊張有點害怕說錯話,所以他回答說:「不要拍到我......我不是已經解釋了很多次了嗎?一樣的答案就不需要再說了吧!你有問題問組長好不好!」,我問:「一樣的答案是什麼?」,他說:「之前說過了阿!依照程序,等另一個社團送件後,我們就馬上幫你們向上審核!我們不可能幫你們一個社團做審核......這樣不符合行政流程!」我又問:「有這樣的規定嗎?」他說:「沒有這個規定,但這是我們以往的做法......同學!你有問題問組長好了。」

組長來了後依然談不攏,並說社團申請審核一定要等到學期末,他突然這麼說讓我又更加混亂了,為何當初不跟我說?非等到最後才給我這樣的回答!再經過一陣討論後,我們決定一起去找社團的指導老師談見到指導老師後,指導老師就好像是見到國王的大臣般不斷的幫行政人員說話,一直跟我說:「這就是他們的行政程序阿,有任何疑問嗎?」之類的話。

我就問:「他們說話反覆不一,每次都不一樣,一會說要等其他社團送件才能一起送上審核,一會又說學期末才能送審,一會說45個系的同學就可以成立社團,一會又說一定要8個系才能,又說他們沒有規定,又說這是他們所謂的行政程序,這一切混亂的回答到底是怎麼回事?」

老師回:「我有時候也會講不一樣話阿,你一直這樣說這樣誰要給你申請?其實大家都是在幫你!你不要把他看成是在害你,大家都是在幫你!你這樣子我就幫不下去了......」,我搖頭的離開了,但是那些行政人員還留下來繼續跟老師談。

過了幾天指導老師來找我,跟我說我的社團太政治了,不是他的專業,如果不更換社團的作風,他就不想當了,但一直以來我的社團都不是以政治為重心啊!為什麼老師會這樣說呢?我感覺他好像被那些行政人員施壓或慫恿之類的,面對老師這樣的情形,我只好默默的去尋找其他老師來擔任社團指導。1125日更換指導老師名字,並再次請求行政人員幫我送件,他卻說:「一切依照程序來(不可能為我一個社團送件,無限期的等另一個社團)」

我默默的離開,心裡已經對他們的所有做為非常厭煩了,經過9個月被摧殘的我已經沒有那種想要再跟這些人溝通的想法了,不僅行政人員漠視這件事,連尋求老師也沒有用,在這種絕望的狀況下,我只好選擇抗議!

艱辛的路途    

過了一個週末,1129日靜坐抗議開始,這幾天我都是曠課來抗議,靜坐的第三天(121日)聽到有風聲說這些行政人員已經將我的社團文件審核通過並且往上送件了,我就覺得他們怎麼如此矛盾?這跟之前說的完全不一樣,難道真的要把學生逼到靜坐表達訴求才會去重視這件事情嗎?當天行政人員跟我溝通時,我要求他為他的行政疏失而道歉,他卻說了驚天動地的話:「下層的人沒有資格要求上層的人道歉!」

這話是什麼意思?他說我們學生是「下層人」,我父母支持我來就讀萬能,他卻說我們學生是下層人,那不也就是說他看我的父母也是下層人?因為他的這句話,使得我更加堅定的一定要這個行政人員道歉,隔天就把他說學生是下層人的這件事寫在大字報上,坐到第二週,新指導老師告訴我有申訴管道,我心想「原來學校還有這種管道」,我抱著「一絲希望」的心去寫了申訴單。

結果是什麼?1210日週五的評議委員會根本就是在對學生做審判!在第三週的周三(1215日)評議決定書出爐,內容根本就是把行政人員的疏失全盤掩蓋,並將學生的一舉一動加上了一大堆莫須有的罪名,甚至用刑法條例來威嚇學生低頭!然而說明這次的申訴已經逾越申訴範圍所以不予申訴,依照任何角度來看,學校能提供學生申訴的範圍非常狹小,若真的申訴了,好像只能申訴一些無關緊要的小事,在此本人對於這個評議委員會感到非常的失望,單以這個事件來看,一旦學生與校方行政人員發生紛爭,就好像全部都是學生的錯,校方只是一昧的力保那位行政人員,這讓我感覺申訴管道及評議委員會形同虛設。

之後我依然不滿校方處理而繼續靜坐,後來有許多老師來關心我,並承諾會幫我處理這件事,但他們不是要我去向行政人員道歉,就是沒有結果,所以沒有再去尋求老師協助。在第四週周二(1221日)親自去找校長,本人原來沒有期望校長能幫我處理,只是希望校長能了解事實,校長有透露社團已經可以成立了,後來講了許多的話,其中校長說如果我堅持的話,校長願意幫我去跟行政人員協調,然後又要我回去想想並沒有給我明確答案,我為了表示我的堅持而在周三靜坐,希望校長能看見我的堅持,並幫我處理,而在禮拜四、五(122324日)是學校很重要的「評鑑」,基於愛護並顧及學校的聲譽及榮譽,所以本人在這兩天停止靜坐。

後來第五週周三(1229日)收到班級導師(前社團指導)與主任的通知,校方對我施壓要我自己轉學,不然就退學!我心裡突然有個疑問,為什麼?聽說是因為我與校長在上周二(1221日)談完後,我又在周三(1222日)靜坐,很不給校長面子。但我回應,是校長要我堅持的,我並沒有做錯什麼吧!我不可能會自己轉學,而學校要退我學就給我一個合理的解釋,我又問:「行政人員難道沒有被處分嗎?為什麼被處分的是我?」班導回:「這就是社會!」

後來新指導師為我爭取到了機會,就是要寫悔過書,如果校長滿意,我不僅不會被退學,而且行政人員還會被處分,但是我沒有做錯任何事,也許只是跟校長的誤會,我就在周五(1231日)針對事實寫給校長看,後來周一(13日)聽說校長很失望,並用我靜坐而阻礙交通記我兩支小過,且行政人員沒事,但社團卻無法成立了,我已經失望至極,又聽說校方已經在制定某項政策,若將來有抗議的行為,可能會給予嚴重處分。得知社團無法成立後的同學們都很不高興(本人一直都有與這些同學聯繫狀態),也覺得校方不應制定此項打壓政策,所以我們約好在周二(14日)集體抗議,但後來坐不到一小時,他們就被校方給「搜逃」(編按:摸頭)了,並且全部的同學都在指責我,說我辱罵師長等等。

在我靜坐的第二周,前指導老師一直與我家長聯絡,一直模糊焦點講些不是重點的話,說我曠課一堆,要我好好上課等等,講的好像我在學校抗議是在胡鬧,甚至跟我家人說那些有疏失的行政人員「好心被雷劈」,把我家搞的雞飛狗跳,甚至把我媽逼的大哭,我非常氣憤,所以在大字報上寫「老師無能協助學生,反向學生家長告狀,可恥!」。

「可恥」兩字並不是針對老師的人品與人格作批判,是在訴說行為,本人認為若一個愛護學生的老師沒有辦法幫助學生在申請社團時化解與行政人員的糾紛,甚至根本沒有真正去了解學生心裡的想法,反而將所有的疏失都推託到學生身上並向家長告狀的行為,本人覺得這樣的行為很不妥!而把這樣的想法付諸於文字而已,並沒有直接說出「老師無能!老師可恥!」等語句,且沒有指名道姓,但卻一直有人在謠傳我辱罵師長,使得身邊的同學都在指責我,校方又說要用我辱罵師長可能要退我學。

但我到底是罵到了那位老師啊?學校這樣的施加罪名,甚至散波謠言,根本就是要逼死學生嘛!事件到此,講了那麼多焦點都被模糊了,整個事件不都是由行政人員的疏失而衍生嗎?為什麼行政人員有行政疏失而且還說學生是下層的人不需要道歉、接受處罰?現在卻施加莫須有的罪名在我頭上,要我退學,現在我的同學、社團、學業、我的名譽及我的家都被學校給打亂了,這段時間我所花費的是什麼,時間、金錢、精神、名譽與信用,甚至更多。難道學校真的要逼死一個學生嗎?難道學生真的要用死來洗刷清白嗎?如果學校真的要這麼做,我願意死來證明我的清白!

原文出處:http://www.coolloud.org.tw/node/567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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