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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218

教育部部長信箱的回應

編按:
某位朋友在得知邱智彥成立社團被打壓的遭遇後,寫信到教育部部長信箱,但獲得的回應依然是尊重「大學自治」。
一起呼喊「大學自治非藉口,積極介入保學權!!」,受壓迫的學生們,團結起來!!

From: 教育部部長信箱 <mail@mail.moe.gov.tw>
Date: 2011/2/16
Subject: 萬能科技大學邱同學成立社團及退學處分之疑義
To: (略)


 機關地址:臺北市中山南路5
承辦單位:技職司
        真:02-23566292
    人:楊媛舜
聯絡電話:02-77365864
回覆內容:
吳先生您好:

  您的來信於100 211日經行政院人權保障推動小組信箱轉寄本部,謝謝您的來信。
  有關您來信所提萬能科技大學邱同學申請社團之自白紀錄及因辦社團被退學等事件之疑義,因事涉學務(含社團活動)及學籍(含退學處分)等大學自治事項,為學校權責,學校並應對相關事項負有說明責任。爰本部已請萬能科技大學就此事件提出說明如附件,如尚有疑義,請逕洽該校學務處詢問。敬祝 身體健康!萬事如意!

  教育部  敬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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萬能科技大學針對學生靜坐抗議事件聲明稿

本校商業設計系二年級邱姓學生於991125()申請成立「人文社會學社」,隨即於1129()在學生活動中心門前採取靜坐,要求行政人員立即審核其社團申請,當日本校學務長親自與邱生晤談,表示申請社團需要一定時間完成行政程序,並承諾一定會在12月底前完成審核,若獲准成立則可以在下學期開始運作,不會影響其成立社團的權益,請邱生耐心等候審核結果,然邱生並不接受說明,繼續採取靜坐方式表達異議。本校迅速回應邱生的訴求,該申請案件由學務處初審符合申請要件後,在122日簽請校長核定在案,並請社團指導老師輔導邱生能理性溝通,可惜邱生仍選擇持續靜坐,並改變訴求轉向攻訐師長與行政人員,本校基於愛護學生心理,導師、系主任與諮商輔導人員等多位師長均輪流出面規勸、輔導,甚至校長亦親自與其晤談,總計邱生在校內靜坐超過15次,本校動員輔導人力則超過50人次以上,但師長的苦心完全無法改變邱生持續的不理性抗議行動。
本校對於邱生在學生活動中心前的靜坐行為,表示尊重學生表達意見之權利,並未加以任何干涉或懲處,但邱生在靜坐期間出現許多違反校規之行為,為維護校園倫理與保障全校師生安全學習環境,在多次與邱生溝通輔導失效後,乃不得不對邱生違反校規之相關行為進行懲處。邱生違反校規之行為包括:
一、128日在行政大樓前車道上靜坐,危害校園交通安全,經校安人員勸離無效後,核記小過二次。
二、靜坐期間持大字報訴求導師與輔導教官聯絡家長的行為是「可恥、無能」,涉及公然侮辱師長,經獎懲委員會議決議記大過一次。
三、申請社團成立過程與靜坐期間,屢次對師長錄影錄音存證,即使師長多次表明不同意其錄影錄音,仍勸阻無效,邱生並將錄影錄音內容播放給他人觀看,致使師長感覺完全不受尊重,甚至心生恐懼,此行為涉及侵犯師長,經獎懲委員會議決議記大過一次。

邱生因違反校規所受之懲處併同缺曠課超過17節,才導致德育成績不及格而被勒令退學。本校為充分照顧學生受教權益,召開獎懲會議時,邀請邱生列席說明其行為後,才由委員討論決議懲處;邱生在得知獎懲委員會議決議後,立即提請申訴,即使已經是在寒假期間,本校仍在最短時間內召開學生申訴評議會議,並採無記名投票表決方式,會議決議維持獎懲委員會議之懲處結果,至此本校所有的行政程序已經完備,邱生若不服懲處結果,仍可以向教育部提請訴願,甚至循行政訴訟管道以爭取其個人受教權益,實無必要採取如此激烈之抗爭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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