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文章[分類]

20110215

【新聞】創社團遭退學 男大生靜坐34天 校門靜坐抗議 不排除對學校提告

編按:關於記過理由及記過程序的爭議,請參閱記過理由,扭曲事實系列文章。以及令智彥採取錄影及靜坐等方式抗議的事件背景之校方態度問題

時間:2011215
台視新聞
林注強 報導

校園糾紛,桃園縣萬能科大,有一名二年級學生,為了成立社團的問題摃上老師和學校,最後因為德育成績不及格被迫退學,學生不滿,連續34天,在校門口靜坐抗議,並且不排除對學校提告,如果真的提告,將是在大法官通過學生可對學校提出行政訴訟解釋文後,第一個對學校提告的學生。 

戴著毛帽,頂著十度的低溫在校門口靜坐抗議,算一算,已經是第34天了,萬能科大商業設計系二年級學生邱智彥,因為不滿自己申請社團一再遭到校方和師長刁難,更被以違反校規,被連記兩大過兩小過,加上曠課17堂,最後操性成績被扣到只剩49.5分,被迫離開學校。 

校方表示,成立社團的問題,在去年122已經簽准,但128號邱同學還在車道靜坐,以攝影機拍攝師長還公開播放,觸犯公共安全和肖像人格權,不過學生不滿的是,有老師曾經罵學生是下等人,因為不滿行政疏失,才會力爭到底。 

雖然適逢大法官作出684號解釋文,主張學生有權利對學校做相關行政處分,不過學生和店家都有不同看法。 
上午已經有五、六位民間人士到校門口聲援,不過想重回學校讀書,機率還是相當低。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