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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214

【新聞】爭權益 大學退學生向教部訴願

編按:
看不下去萬能科大校方傲慢、教育部行政怠惰的學生與公民團體朋友們,
0215一起站出來吧!!

行動時間:0215(),下午兩點,
行動地點:萬能科技大學 (桃園縣中壢市萬能路1)

時間:2011年02月14日
 中國時報 【林志成/台北報導】

「我是一個被學校抹煞的人,不希望有下一個犧牲者。」被萬能科大退學的邱智彥,從一月十一日起在校門口角落靜坐到昨天已三十二天,連續撐過幾波寒流不退,誓言要改變大學和學生間不對等的相處模式。大法官六八四號解釋文對他產生激勵作用,將向教育部訴願,如訴願不成就告學校,可能成為釋憲文出爐後,第一個對學校提起行政訴訟的學生。


今年一月十七日大法官作出六八四號解釋文,認定大學生對學校的行政處分包括學籍規則、懲處規定、加退選課、申誡、記過、及退學等處分,有權利打行政官司。

邱智彥原是萬能科大商業設計系二年級學生,去年十一月底申請成立社團未果,最後演變成「嚴重違反校規」被退學。大學學生權利調查評鑑小組明(十五)日下午二時前往該校校門口聲援,十六日協助他向教育部提出訴願。如得不到滿意答案,邱智彥將控告萬能科大。

 他說,去年六月向學校申請成立「邊緣之聲」社團,學校行政人員卻要他改名、重新申請。去年十一月底,他依規定再申請,學校又在名稱、社團成員等細節刁難至少十次,他相當火大。

他跟行政人員溝通時,持攝影機蒐證,並在學校內靜坐抗議,海報上寫「老師無能」等。學校最後以未經同意錄影、阻礙車道、公然侮辱師長及曠課過多為由,將他退學。

今年一月十一日起,邱智彥每天到校門口角落靜坐,除農曆過年有兩天沒到,每天從上午十時坐到下午三時,到昨天已靜坐抗議三十二天。

萬能科大學務長簡顯光說,邱智彥十一月二十五日提出申請,就要學校立即審核後准予設立;學校還未開始作業,他已在十一月二十九日在校園內靜坐。校長在十二月二日批示准予邱智彥成立社團,但附有「不要再靜坐」的條件,但他不接受。

簡顯光說,之後邱智彥跟學校人員溝通時都錄影,且靜坐時擋了車道,加上海報寫侮辱老師的文字,學校因此決定將他退學。學校已盡量配合,雙方溝通三、四十次都沒有效果,實在很遺憾。

簡顯光說,邱智彥被退學後,一月十一日起又在校門口角落靜坐,引來警方關切,但他還是堅持靜坐,學校不會強硬驅離他,希望雙方早日有共識,讓件事畫下句點。

教育部技職司長李彥儀表示,尊重邱智彥的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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