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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303

邱智彥及其家人致萬能科技大學公開信

2011.3.3

邱智彥及其家人致萬能科技大學公開信
──堅持合法程序、撤銷違法處分!請不要將申訴制度當工具!──

上個學期,邱智彥同學為籌組一個關心社會時事、人文議題,提供多元觀點的社團,在申請過程中不斷遭受貴校承辦人員以「社團名稱不適當」、「成員資格不符」、「需等其他社團一同送件」等各式藉口提出無理刁難,甚至以突然變更規則之粗暴方式,以更為嚴苛而不合理的社團成立辦法,阻礙邱智彥同學成立不為校方所喜之社團。面對校方行政人員言行不一的無理阻擾,邱智彥同學為捍衛自身合法權益,以和平、合法的方式進行蒐證,並在校園內靜坐表示抗議。


對於邱智彥的抗議,貴校於上學期末火速以不合法的程序,施加邱智同學莫須有的罪名,作成記過及退學的處分;尤有甚者,為了空洞化邱同學提出申訴之權利,貴校竟於口頭預告邱同學處分結果之同時,要求邱智彥當場填寫申訴表格,嗣後作成「申訴不成立,維持原處分」之決定。

在邱同學向社會對於貴校前述侵害學生權益之野蠻作為提出公開控訴,並依法向教育部提出訴願後,貴校卻莫名地突然通知邱智彥及其家長於33日要召開學生申訴評議委員會,而且完全不說明理由!對於貴校完全不顧程序正義之無理作為,我們不僅深感不解,更無法接受。

我們清楚的主張是,貴校先前對邱同學所進行之程序,具有重大違法瑕疵,貴校應循訴願之意旨,自行撤銷相關之違法處分;此等瑕疵,絕非可透過貴校試圖「補行程序」之敷衍心態及草率作為,所能補正治癒!貴校若企圖「裝」沒有先前之違法程序,選擇忽然忘記邱智彥已遭貴校已違法之處分退學的事實,試圖藉由現在另一個完全未踐行合法程序之「事後會」補正,無異是一個令人根本無法接受的自欺欺人手法!

有鑑於此,針對貴校33日要召開的申評會,我們不僅否認其合法性,也不會出席。我們誠摯希望貴校有認錯的勇氣與學習的能力,自行將先前對邱同學所為之違法處分全部撤銷,立即恢復邱智彥的學籍!我們也要鄭正呼籲教育部,肩負起主管機關應盡的義務,即刻進行合法正當的訴願審查,並儘速撤銷萬能科技大學的相關違法處分,維護邱智彥的受教權!

學生申評會是維護學生權益的重要機制,不能淪為校方整肅學生的御用工具!為維持校園民主正常發展,為守護學生應有的權益,合法的程序是我們無法退讓的堅持!


訴願人:邱智彥           法定代理人:邱炎木
聯絡人:人本教育基金會 謝淑美 0932-180-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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