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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414

4/14 - 4/? 邱智彥教部靜坐表達不滿

訴願程序的時間為何這麼冗長?

3個月程序執行的時間,到底要學生做什麼?
在這麼長的訴願期間裡,訴願者的身分到底又為何?是學生呢?還是社會人士?
甚至告知邱智彥本人,如果案件複雜還會再延遲2個月,那何謂案件複雜?
有沒有一個根本的程序與標準依據,來決定所謂複雜與簡單的定義?

4/13邱生已做了役男體檢,這要他如何是好?
他想完成他的學業,但卻卡在所謂的程序,身為一個受害的學生,為什麼卻要再面對如此的等待?
在等待的這段時間,訴願者階段性身分的權益與權利沒有被合理妥善的處理。



今日「野火誓起運動聯盟」於教育部前抗議,並非對教育部有所不滿,抗議的是整個制度體制面的問題。在這種訴願制度下,不會只有邱智彥一位受害者,邱生只是個粗糙制度的開始,還會有更多的學生也因制度的問題而徬徨無助!
我們提出以下訴求:

1、訴願制度應該修正,訴願程序速度必須要更有效率,這樣才能保障學生的受教權。時間冗長會影響到學生的權益,導致學生徬徨斷學甚至失去了方向。

2、訴願期間應該要確保訴願者階段性身分的定位,保障該生訴願者的權益。

3、訴願期間應建立聯繫的機制,公布並告知程序進度,藉此釐清狀況,解除該生在等待的同時所產生的疑慮。

4、針對民主及人權部分,如果教育部真的關心民主與人權,真的去保障學生的權益,那政府就應該要賦予教育部更大的權力去維護學生權益。但如果教育部並非以學生權益為優先考量,那政府就應該有所修訂,讓教育部更積極主動去重視屬於學生的民主與人權。

5、訴願學生就學的部分,當學生訴願證明了自己的清白,但已無法再回該校面對那變質的校園氛圍,那對於該生後續轉學考考試的必要性需要被提出討論。

6、該訴願制度擬定前,遭惡意退學卻又無力反抗威權的學生們又該如何重新保障?邱生的事件只是幸運的受到了重視與支持,這樣有問題的制度,受害的不只邱生一人。斷學後所延伸的問題,會影響並擴散到社會層面,各處都有受害者。此部分需有制度配套。

野火誓起運動聯盟  王宏達

白面具意味著受害人。受到許多不合理體制與權力的迫害,受到許多非人權非民主的對待。活在民主人權模糊的這個地方,面對著這一切,我們多了許多的傷口,我們失去了笑容。因為我們都是受害者,一群被漠視被遺忘的受害者,為了重拾笑容與光彩,我們選擇站出來爭取人們應有的人權與民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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