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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524

釋憲後首例 萬能科大退學生訴願成功

20110520
自由時報

〔記者林曉雲、胡清暉、羅正明/綜合報導〕大法官會議今年初作出釋字第684號,明文保障學生權益受侵害時,可循行政訴訟控告學校。遭萬能科技大學退學的邱智彥,不服被退學向教育部提出訴願,歷時3個多月,教育部作出訴願決定,撤銷校方原退學處分及申訴評議決定,要求另作適法處理,判決邱智彥勝訴。

邱案是釋憲後第一個向教育部提出行政訴願的案例,此首例將影響更多的學生以控告學校的方式,保障自我的權益。

20110518

邱智彥訴願決定書:臺訴字第1000071676A號

是勝訴了,
但是之所以勝訴是因校方程序有瑕疵,
而非判定校方打壓學權之事實,甚至對校方版本的記過事實採取同意態度。
即便勝訴,對整體學權發展不算有助益。



20110419

智彥的肉身抵抗

組人文社團反遭校方精神霸凌的邱智彥,繼在萬能科大靜坐34天後,目前持續在教育部門口靜坐(周一~周五09:00~15:00)。
                                                               (photo: Daisy Santillan)


邱智彥到教部 抗議訴願冗長影響權益
【聯合報╱記者陳智華/即時報導】
2011.04.14 10:46 pm

遭萬能科技大學退學的學生邱智彥,2月中向教育部提訴願,至今還沒有結果,他上午在兩位同學陪同下,再到教育部靜坐,抗議訴願過程太冗長,影響學生的權益。

邱智彥說,教育部派員跟他解釋,訴願有一定流程,時間長短不是教育部能決定的,他抗議並非針對教育部,而是針對訴願流程太冗長。

20110414

4/14 - 4/? 邱智彥教部靜坐表達不滿

訴願程序的時間為何這麼冗長?

3個月程序執行的時間,到底要學生做什麼?
在這麼長的訴願期間裡,訴願者的身分到底又為何?是學生呢?還是社會人士?
甚至告知邱智彥本人,如果案件複雜還會再延遲2個月,那何謂案件複雜?
有沒有一個根本的程序與標準依據,來決定所謂複雜與簡單的定義?

4/13邱生已做了役男體檢,這要他如何是好?
他想完成他的學業,但卻卡在所謂的程序,身為一個受害的學生,為什麼卻要再面對如此的等待?
在等待的這段時間,訴願者階段性身分的權益與權利沒有被合理妥善的處理。



今日「野火誓起運動聯盟」於教育部前抗議,並非對教育部有所不滿,抗議的是整個制度體制面的問題。在這種訴願制度下,不會只有邱智彥一位受害者,邱生只是個粗糙制度的開始,還會有更多的學生也因制度的問題而徬徨無助!
我們提出以下訴求:

1、訴願制度應該修正,訴願程序速度必須要更有效率,這樣才能保障學生的受教權。時間冗長會影響到學生的權益,導致學生徬徨斷學甚至失去了方向。

2、訴願期間應該要確保訴願者階段性身分的定位,保障該生訴願者的權益。

3、訴願期間應建立聯繫的機制,公布並告知程序進度,藉此釐清狀況,解除該生在等待的同時所產生的疑慮。

4、針對民主及人權部分,如果教育部真的關心民主與人權,真的去保障學生的權益,那政府就應該要賦予教育部更大的權力去維護學生權益。但如果教育部並非以學生權益為優先考量,那政府就應該有所修訂,讓教育部更積極主動去重視屬於學生的民主與人權。

5、訴願學生就學的部分,當學生訴願證明了自己的清白,但已無法再回該校面對那變質的校園氛圍,那對於該生後續轉學考考試的必要性需要被提出討論。

6、該訴願制度擬定前,遭惡意退學卻又無力反抗威權的學生們又該如何重新保障?邱生的事件只是幸運的受到了重視與支持,這樣有問題的制度,受害的不只邱生一人。斷學後所延伸的問題,會影響並擴散到社會層面,各處都有受害者。此部分需有制度配套。

野火誓起運動聯盟  王宏達

白面具意味著受害人。受到許多不合理體制與權力的迫害,受到許多非人權非民主的對待。活在民主人權模糊的這個地方,面對著這一切,我們多了許多的傷口,我們失去了笑容。因為我們都是受害者,一群被漠視被遺忘的受害者,為了重拾笑容與光彩,我們選擇站出來爭取人們應有的人權與民主!

20110303

邱智彥及其家人致萬能科技大學公開信

2011.3.3

邱智彥及其家人致萬能科技大學公開信
──堅持合法程序、撤銷違法處分!請不要將申訴制度當工具!──

上個學期,邱智彥同學為籌組一個關心社會時事、人文議題,提供多元觀點的社團,在申請過程中不斷遭受貴校承辦人員以「社團名稱不適當」、「成員資格不符」、「需等其他社團一同送件」等各式藉口提出無理刁難,甚至以突然變更規則之粗暴方式,以更為嚴苛而不合理的社團成立辦法,阻礙邱智彥同學成立不為校方所喜之社團。面對校方行政人員言行不一的無理阻擾,邱智彥同學為捍衛自身合法權益,以和平、合法的方式進行蒐證,並在校園內靜坐表示抗議。

20110222

「台大」李文忠「萬能」邱智彥

2011-2-22
自由時報
◎江昱欣

桃園萬能科大學生邱智彥,欲於校內成立社會關懷社團,遭校方各種理由刁難。據理力爭未果,只得選擇靜坐、寫標語等無權力者之最後手段表達心聲,卻因此遭校方以「靜坐妨礙交通」等理由記過、退學,令各界譁然。報載教育部技職司長李彥儀被問及此事,僅回應「尊重邱生權利」,其後相關人員發言亦不脫此意旨。

20110221

智彥在《蘋果》投書

為何而戰
文/邱智彥
2011年 02月21日 蘋果日報

各位朋友,我是萬能科大的邱智彥,關於我的事件,我知道社會大眾的看法與評價兩極,但是不管是好是壞我都願意接受,因為這代表著其實還有許多人在關注關心這件事情,真的相當感謝這段時間以來各位的關心與支持。

學生權利究竟如何保障?三種學權概念的對話

文/林柏儀

近來大法官684號解釋宣告「大學生得對各種學校違法處分提起訴訟」,和萬能科大學生邱智彥為成立異議社團而遭退學一事,形成了強烈的對比。2月16日上午,在聲援邱智彥至教育部提起訴願後,由跨校學生行動者組成的「大學學生權利調查評鑑小組」舉辦了「684號不是解嚴令!校園仍是法外租界!」論壇,邀請學者、學生社團討論「後684」的學生運動發展與策略。

當天除了多位來自長庚大學、東海大學、清華大學…等異議社團談論在校內受控制的經驗外,也引發了一場關於「學生可以告學校了,然後呢?」,「學生權利究竟該如何保障?」的深入討論,或可視為是「學生訴訟權利」、「學生實體權利」、「學生力量」三種學權概念的對話。

20110219

校園霸凌的開端!

2011/02/18
文/邱智彥
今天是去學校繼續抗議的第一天,風波不斷...先是學校停車場與餐廳的老闆,他開車緩緩駛近並搖下車窗以要脅的語氣要求我上他的車(我為什麼要上車?),一台黑色LEXUS,車窗非常的黑,根本沒辦法看清裡面,我只依稀記得車牌號碼裡有兩個88是連在一起的,我表示不願上車「有事要說請在這邊說就好」,接著他又用類似強迫的語言要我趕快上車,我不知所措,但我股起了勇氣才回答:「我為什麼要上你的車?你想要幹麻?」,他停車便下車往我走來,用具有挑釁的語言跟我說:「你是怎樣啊?跟我耍性格喔!你是老大喔!很跩喔!」,我心裡真的很害怕,為什麼他一定要我上他的車,我不願意就好像要揍我似的,又說:「現在怎麼了?學校都沒得讀了?我當初就警告過你了!是你自己不聽...」,然後他就離開了,但眼神帶有不悅,好像是在暗示我以後要小心點之類的!他已經不是第一次找我了,之前他約我在一間飲食店見面過,而我與朋友一同赴約,他口口聲聲說他是立委陳根德的助理,在當時談話的內容就已經好像在暗示不要再繼續,不然可能會對自己不利之類的話,後來就因為我堅持行政人員該道歉,所以不歡而散...
  更讓我煩惱的是,這位立委助理離開後不久,一位帶著紅色帽子的人士出現,跟我說已經很多人關注這件事了,要我最好還是不要再繼續,他說「再這樣下去可能會有人來揍你」,請我馬上離開,後來我看著他走到遠處,騎著一台紅色機車離開,我心中升起了莫名的恐懼,為什麼會這樣?我不知道這位小紅帽跟立委助理有什麼關係,也不知道這些人跟學校行政人員有什麼關係,更不知道為什麼會有這樣的事情發生,教育部不是還高喊著反覇凌嗎?後來我抱著有生命危險的心情繼續站了一段時間才離開!

  這真的是我曾今就讀的學校嗎?學校是怎麼了?我只是個學生,我不懂為何會有這樣的地方人士出來要脅我,我希望大家知道,這就是學校處漠視學生權利一貫的態度,這真的讓我對學校感到絕望,讓我感覺我跟江國慶的事件很像,唯一的差別就是我還活著,而我希望那些不知道事情真相而反對我的人,能夠更了解到底萬能是如何對待學生的,而反對我的人就繼續罵吧!反正學生死了活該...,這也讓我了解為什麼萬能沒有人敢站出來捍衛自己的正義!

本文出處自邱智彥的部落格:http://www.wretch.cc/blog/coolband/27201100

不平等的壓迫就是性/別問題

文/芮筆忒 (中央酷兒 前社長)

當觀看學生遭到學校退學處分,而社會大眾往往不直接討論學校是否有疏失,反而助長了某種道德判斷在其中,將某些反壓迫的舉動視為一種負面的既定想像銘刻於大眾心中。

邱智彥案-釋字第684號的試金石

文/林佳範 (台灣人權促進會會長、台灣師大公領系副教授)

他不是印度聖雄甘地,面對的也不是大英帝國,在「人民反抗權」、「市民不服從」、「非暴力抗爭」等概念,已寫在高中課綱和教科書的台灣,然而,萬能科大學生邱智彥,仍然需和甘地一樣靜坐絕食抗議,僅因為他要申請一個名為「邊緣之聲」的社團,卻被學校記二大、二小過,但在最近所通過的大法官釋字第684號以前,學生若未被退學或類似已影響其受教育之權利,是不可能尋求行政救濟來主張自己的權利。在本號解釋,明文表達「如侵害學生受教育權或其他基本權利,即使非屬退學或類此之處分」,仍可提訴願或行政訴訟。邱智彥案,毋寧是釋字第684號的試金石。

許宗力大法官協同意見書(節錄)

關於釋字六八四號解釋,以下節錄許宗力大法官的協同意見書:

李震山大法官協同意見書(節錄)

關於釋字六八四號解釋,以下節錄李震山大法官的協同意見書:

釋字第 684 號

司法院大法官會議於2011年1月17日通過釋字第六八四號解釋,此釋字特別針對學生行政爭訟權予以加強保障擴張。
往後學生提行政訴訟範圍,不再侷限於以往的特別權力關係─只有被退學或開除學籍,影響在學資格事項─學生才有權提起行政訴訟。未來,大學生不滿校方行政處分,例如張貼海報,考試成績,加退選課程和記大過與小過申誡等事項,學生都有權提起訴願與行政訴訟。
這個攸關學權的指標性釋字的內文為何?請一起來讀一讀。

萬能科大,《社團管理辦法》新舊版本比一比



以下為舊版,是智彥於2010年4月開始送件時,所需依循的制度。

社論:萬能科大的社團,與我何干?

2011年2月18日星期五
張貼者: admin
時間 上午12:21 | 標籤: 038刊, 意識校園, 意識社論
◎台大意識報社

  萬能科技大學的邱智彥同學,希望成立一個關心社會議題和弱勢的社團「邊緣之聲」(後來改名「社會人文學社」),卻從去年四月起就遭到校方阻礙。今年一月他開始靜坐抗議,最後卻被退學。校方超過半年來五花八門的退件理由,顯示邱同學的社團並不是真的因為程序理由而被禁。或許背後不能說的祕密是,萬能科大不希望校內成立一個討論時事、鼓勵學生批判思考,甚至可能批判校內政策的社團。

  萬能科大對於學生社團的大動作,對台大或許多其他大學的學生而言,恍若回到了二十年前。台大學生長期享有自由學風,既然我們已經有這樣的環境,為什麼還需要去關心萬能科大的狀況呢?

  其實理由很簡單。因為我們活在同一個社會中,畢業後也會和各個不同學校的畢業生共同生活、甚至必須共同處理台灣的公共事務。校園中對於討論公共事務的態度,或是有權力的人對待沒有權力的人的方式,在學生畢業後,未來很有可能複製到我們的家庭、職場和政治領域中。我們關心的不是萬能科大本身的情況,而是當邱智彥的故事被視為校園中的常態,對台灣社會作為一個整體,有非常負面的影響。

  常有電視民嘴說:「台灣的民主不夠成熟」,卻鮮少有人更深入地討論這個問題。民主並不只是選舉投票的制度,而是一種面對公共事務的文化,需要在各種不同的場合「練習」。不論是校園中的教育,或是民間團體的實際參與,都是民主社會不可或缺的環節。可是在台灣的政治制度不斷進步的同時,許多校園卻形同「民主貧民窟」。民主的政治制度缺乏民主的教育過程來搭配,便是政治亂象的原因之一。

  目前台灣的大學中,往往是入學分數高的學校擁有較健全的校園民主,分數低的學校反之。這會讓某些人得出一個荒謬的結論:「等你考好才有資格談民主」。然而,這種論調卻與強調普遍參與的民主精神完全背道而馳,也忽略了我們必須共同生活在同一個社會的事實。這樣的說法,同時賦予了所謂前段大學的學生一種莫名的責任,好像台大的學生就一定要比別的學校的學生愛搞政治。可是參與公共事務應該源自於改善生活的需求與熱忱,而不是「好學生」無聊時的消遣。

  根據「大學學生權利調查評鑑小組」去年暑假的調查,台灣各大學中,在校規中禁止「集會遊行」或是禁止「聚眾鼓動學潮」的學校高達57%,其中不乏去年才修過校規的學校。這樣的校規觸犯到了集會結社和言論自由,已經有違憲的嫌疑。邱智彥的遭遇,不該被視為萬能科大自己的問題,而是台灣社會進步必須解決的社會問題。

本文出處自:http://cpaper-blog.blogspot.com/2011/02/blog-post_8039.html

萬能科大邱智彥的社團成立之路

2011年2月18日星期五 
台大意識報
張貼者: admin 時間 上午12:21 | 標籤: 038刊, 意識校園

◎吳俊志(法律三)

釋字六八四號做出之後,不少人額手稱慶,認為徘徊許久的威權幽靈被一掃而空,學生的權益不再是任人宰割的俎上肉。在此同時,大學校園中響起的一聲驚雷震醒了我們的美夢,諷刺我們的一廂情願。

事情發生在桃園縣的萬能科技大學,故事發生在一個再平凡不過的大學生身上。商業設計科的邱智彥同學,本身就對校園中甚少被關注的社會議題有興趣,在尋求同好之後向校方申請成立「邊緣之聲」社團。在我們想像中,這是再平凡不過的小事,無法想像任何不妥,但萬能校方卻不這麼認為。承辦人員要求找到八個系的同學才得以申請,又認為社團名稱不妥要求更換。自四月到十一月,在反覆數次的刁難之後總算符合校方的標準,但校方卻以行政慣例為由,要求等待另一社團申請後才一併審核,一個學期過了,事情卻得不到任何進展。

0215行動之致萬能校方陳情書

陳情書

敬啟者:萬能科技大學校長
副本:教育部技術及職業教育司、教育部訓育委員會、訴願會

事由:
您好,我們是一群來自全國各大專院校與各公民團體的學生與工作者,我們極為關切貴校邱智彥同學已屆臨三十天的靜坐抗議行動,並且對邱智彥同學於申請成立社團期間的遭遇表達嚴正抗議。靜坐期間,貴校對於邱智彥同學所提出之訴求避重就輕,且對其處境以置之不理,甚至昨日中時報載貴校學務長說法依然如故,實難使人感受貴校有面對問題的誠意,因而我們發起聲援邱智彥同學的陳情行動。以下說明我們行動的緣由與訴求。

20110218

萬能科大阻社團成立 引學生串聯抗議

2011/02/17 苦勞報導
易禹昕樓乃潔 (苦勞網特約記者)
責任主編:張心華

2月15日下午,因申請社團未果,於去年11月底展開靜坐的萬能科大學生邱智彥,與大學學生權利調查評鑑小組共同發起記會者,抗議校方以不當理由退學邱智彥,萬能科大派出公關秘書張憲貴默默接下抗議學生陳情書,並未發表任何評論。16日,邱智彥在學權小組等聲援團體的陪同下,再前往教育部遞交訴願書。由教育部技職司專員張惠雯代表接下訴願書,承諾將儘速處理此案。

學權小組回應教育部對萬能科大邱智彥事件之說明

整理教育部20110216回應重點:
1、尊重邱提訴願和訴訟之權利,本案和684號解釋無關。
2、尊重大學自治,校務會議已有學生代表,大學法已經規定,無再修法保障學權之必要。
3、技職司饒副司長表示:萬能社團相關規範並無不妥。
以上,來自中央社、新頭殼和中廣的報導

回應教育部對萬能科大邱智彥事件之說明
學權小組批:教育部眼界狹隘、罔顧學權!
大學學生權利調查評鑑小組2011.02.17
新聞稿

2月16日上午來自全國各大學社團、大學學生權利調查評鑑小組、人本教育基金會等多個公民團體與因為創立社團而遭校方以莫須有罪名記過、退學的萬能科大學生邱智彥一行人至教育部前請願,希望教育部針對萬能科大的行政疏失進行監督與檢討,並修改大學法以及各級學校相關法規,納入「學生權利保障條款」,此外,學權小組也呼籲教育部「不要以大學自治為由,放任學校侵犯人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