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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524

釋憲後首例 萬能科大退學生訴願成功

20110520
自由時報

〔記者林曉雲、胡清暉、羅正明/綜合報導〕大法官會議今年初作出釋字第684號,明文保障學生權益受侵害時,可循行政訴訟控告學校。遭萬能科技大學退學的邱智彥,不服被退學向教育部提出訴願,歷時3個多月,教育部作出訴願決定,撤銷校方原退學處分及申訴評議決定,要求另作適法處理,判決邱智彥勝訴。

邱案是釋憲後第一個向教育部提出行政訴願的案例,此首例將影響更多的學生以控告學校的方式,保障自我的權益。


邱智彥原就讀萬能科大商業設計系二年級,去年4月想成立一個以關懷弱勢及非主流文化的社團「邊緣之聲」,他表示,校方以名稱不好、跨系成員不足為由不斷退件,到了去年10月,雖然收件但一直擱置,他因而在校內靜坐、抗議,校方於今年1月以嚴重違反校規,將他勒令退學。

撤銷退學、申訴評議決定

教育部訴願決定書明指校方敗訴原因是,邱智彥遭校方獎懲會給予退學懲處,邱生不服被退學,向校方的學生申訴評議委員提出申訴尋求救濟,但審理邱生申訴救濟案的部分委員,包括主委及3名委員同時擔任獎懲會委員,形同「球員兼裁判」,有違獎懲會設置辦法,因此「難以確認申訴評議決定之作成具公平、公正、客觀及可信度。」

保留學籍 再決定是否回校

邱智彥昨晚受訪時表示很高興,除了還自己公道,也是學生追求公平、正義的好示範,更是學生爭取權益的重大里程碑,盼讓所有的大專院校都能夠思考,對學生不要抱持威權心態,要更重視學生權益。

接下來他會先保留學籍,如果重回萬能科大,擔心之前的事件可能會造成一些困擾,因此還不確定是要繼續在萬能科大念,或轉學到其他學校。

一直協助邱智彥的人本教育基金會表示,邱智彥是55日收到教育部的通知,宣告勝訴,這是大法官釋憲案後,第一個向教育部提出的行政訴願,並且勝訴的案例,此案例對未來學生權利有很大的影響,學生為保護自己權益控告學校的案例會增多。

教育部訴願委員會表示,依規定,萬能科大若不服教育部的訴願決定,可以在兩個月內向台北高等行政法院提起行政訴訟。

校方:近期會重開獎懲會

萬能科技大學說,教育部撤銷校方對邱智彥的原處分,不代表沒有處分,而是應重新處分,近期會重開獎懲審查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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